缓刑犯勇救落水老人获减刑3个月 首例见义勇为减刑案 - 社会 - 国内资讯 - 亿席商务网
标王 热搜: 广州  SEO  贷款  深圳    医院  用户体验  网站建设  机器人  贵金属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资讯 » 社会 » 正文

缓刑犯勇救落水老人获减刑3个月 首例见义勇为减刑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7-10 00:36:21  来源:互联网  作者:亿席商务网  浏览次数:83
核心提示:近期,江西发生了一起特殊的减刑案例,一名正处于缓刑期的男子幸某因勇敢救助了一位落水老人,被批准减刑三个月,并且他的有期徒刑考验期也相应缩短了三个月

缓刑犯勇救落水老人获减刑3个月

近期,江西发生了一起特殊的减刑案例,一名正处于缓刑期的男子幸某因勇敢救助了一位落水老人,被批准减刑三个月,并且他的有期徒刑考验期也相应缩短了三个月。这一决定标志着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生效两年以来,江西省首次有社区矫正对象因其见义勇为的行为获得减刑。缓刑犯勇救落水老人获减刑3个月.

缓刑犯勇救落水老人获减刑3个月

2023年11月10日,幸某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永新县人民法院判处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缓刑同期,并处以8800元罚款。判决执行期间,幸某展现出了良好的悔过态度,积极配合社区矫正措施,按时完成所有规定的义务,包括每月指纹签到、学习及考核,每次月度评估均合格。

2024年3月11日,幸某在身体疲惫的状态下,依然与他人共同救援了一名落水老人,展现了高度的无私精神。为此,他被万安县委政法委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并在全县范围内受到表彰,还获得了2000元奖金。随后,万安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对幸某给予了表扬。另外,幸某已于2023年11月21日向永新县人民法院缴纳了全部罚金。

基于幸某的英勇行为和良好表现,吉安市社区矫正管理局提出了减刑建议,并提交给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议。法院在公开庭审中审议了这一建议,并邀请了多方代表旁听,包括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司法局、监狱、社区矫正机构和村委会的相关人员。庭审前,幸某在缓刑期间的表现及减刑意向已进行了公示。

经过法院的细致审理,认为幸某在缓刑考验期内的英勇救人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重大立功表现”,特别是他在日常生活中的舍己救人之举,符合减刑条件。因此,法院作出了减刑及缩短考验期的裁定。



 

  以上是“缓刑犯勇救落水老人获减刑3个月 首例见义勇为减刑案”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亿席商务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内容有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权、商业信誉等),请与我们联系并出示相关证据,我们将按国家相关法规即时移除。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本企业其他资讯

 
网站首页 | xml | top资讯 | 粤ICP备110904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