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评驴友被溪流冲走遇难 安全警钟再鸣响 - 社会 - 国内资讯 - 亿席商务网
标王 热搜: 广州  SEO  贷款  深圳    医院  用户体验  网站建设  机器人  贵金属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资讯 » 社会 » 正文

央广网评驴友被溪流冲走遇难 安全警钟再鸣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6-06 00:29:56  来源:互联网  作者:亿席商务网  浏览次数:83
核心提示:最近,浙江台州发生了一起令人心痛的事件:两名驴友在探险时被急流冲走。黄岩区应急管理局于4日通报,二人已被找到,但不幸遇难。事故现场的视频显示,这对男女正利用绳索横渡峡谷溪流,周围有人帮忙固定绳索

央广网评驴友被溪流冲走遇难

最近,浙江台州发生了一起令人心痛的事件:两名驴友在探险时被急流冲走。黄岩区应急管理局于4日通报,二人已被找到,但不幸遇难。事故现场的视频显示,这对男女正利用绳索横渡峡谷溪流,周围有人帮忙固定绳索。不幸的是,女子突然失控被水流冲倒,男子尝试救援也不慎被卷入。尽管他们努力抓住绳索,两边的人竭力营救,但最终绳索似乎断裂,两人被洪水吞噬,现场传来惊呼声。这起悲剧发生在6月2日,地点是台州黄岩区屿头乡的石人峡。央广网评驴友被溪流冲走遇难。

央广网评驴友被溪流冲走遇难

关于责任归属问题,法律专家提供了见解。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的李泽瑞律师引用了民法典中的“自甘风险”原则,说明参与有一定风险的活动者需自行承担可能的后果,除非他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因此,在这类高风险的户外活动中,参与者需认识到潜在的危险并为之负责。据此,涉事的驴友应理解其活动的风险,并对事故负主要责任。对于视频中观众质疑的救援不力,根据“自甘风险”原则,难以追究协助者的责任。

李律师进一步指出,视频中展示的救援方法显得不够专业。根据民法典,公共场所或活动组织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导致伤害,需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活动组织者在风险告知、参与者筛选、路线规划或救援操作上有疏忽,且活动具有营利性质,其安全保障义务更高,可能需为事故负责。央广网评驴友被溪流冲走遇难。

至于景区管理者,若未能提供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同样需面对赔偿责任。然而,考虑到事故发生地为废弃景区,责任界定较为复杂,需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受害者家属可向景区管理者、所有者或活动组织者索赔,依据过错程度共同分担责任。

户外探险固然刺激,但伴随的风险不容忽视。缺乏专业知识、设施不足或环境恶劣都可能增加安全风险。强烈建议组织者与参与者提升安全意识,做足准备,确保探险活动的安全性。



 

  以上是“央广网评驴友被溪流冲走遇难 安全警钟再鸣响”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亿席商务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内容有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权、商业信誉等),请与我们联系并出示相关证据,我们将按国家相关法规即时移除。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本企业其他资讯

 
网站首页 | xml | top资讯 | 粤ICP备110904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