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亚多家小卖部因售卖风油精和创可贴遭到查处。起因在于,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一行政执法支队自今年4月起展开执法检查,发现在偏远地区部分小卖部、小超市存在未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却经营风油精、创可贴等药品的现象。目前,已有4家小卖部因涉嫌无证经营此类药品而被立案调查。
这一现象并非孤立。回顾去年,浙江丽水市莲都市场监管局通报,有两家超市因销售创可贴被处罚。具体而言,2023年4月7日与24日,莲都区市场监管局分别对两家超市进行检查,发现它们均无证销售“云南白药创可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这两家超市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再将视线转向无锡市锡山区,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5月10日披露,某超市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带有“OTC”标志的创可贴,同样涉嫌违法销售药品,已被立案调查。
对于此类查处行为,有消费者质疑是否过于严苛。对此,市场监管部门强调,这并非小题大做,而是关乎安全底线。无证商户无法通过正规渠道采购药品,其售卖的药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未取得相应许可证生产、销售药品的行为,将面临责令关闭、没收违法所得及药品,并处以高额罚款的处罚。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药品安全与民众生命健康息息相关。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从具有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合规购进药品,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建立完整购销记录,标明药品详细信息。消费者则应选择具备资质的正规门店购买药品,确保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