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贵州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党组成员、理事会原副主任杨兴友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
杨兴友,男,1962年5月出生,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贵州省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都濡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涪洋镇党委书记;务川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委常委、副县长;余庆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毕节地委委员,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委书记;毕节市委常委,威宁县委书记;毕节市委副书记,威宁县委书记;贵州省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委员、专职副书记;省农业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2020年12月退休。
2021年7月,杨兴友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贵州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2年8月,杨兴友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3年3月,杨兴友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杨兴友出生于务川县一个偏远的小山村,参加工作后,靠着努力学习和勤奋工作,得到组织肯定和培养,先后在遵义、毕节两地四县工作,长期担任县级党政“一把手”,一步步从乡镇工作人员成长为副厅级领导干部。然而,随着岗位的变换、职务的升迁、环境的变化,其放松了学习尤其是政治理论学习,慢慢地思想防线失守、信仰信念动摇、人生理想蜕变,在公与私、利与义、情与法之间做出错误选择,最终突破纪法底线、滑入犯罪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