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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取消对社会公众车辆单双号限行 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2-26 21:18:09  来源:互联网  作者:亿席商务网  浏览次数:172
核心提示:2024年2月26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甲宏介绍了新修订的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2024年2月26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甲宏介绍了新修订的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陕西取消对社会公众车辆单双号限行 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将控制在0.6%以内

《应急预案》中讲到了“1”个目标,即通过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现国家“到2025年,基本消除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全国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以内”,陕西省“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6%以内”的攻坚目标,推动全省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划分“2”种重污染天气预警形式

即区域预警和城市预警。区城预警为,当预测到关中地区有3个及以上设区市空气质量达到红色预警级别时,经省指挥部总指挥长批准后,省指挥部办公室向关中地区各相关(区)发布区域红色预警提示函,同时抄送省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此外,当接到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区城预警信息时,省指挥部办公室提示相关市(区)启动相应警。

城市预警为,当各市预测到本市(区)空气质量达到预警条件时,由各市(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根据本行政区监测预警情况或省指挥部办公室提示信息及时发布预警,对重点县(市、区)可提高预警级别,并报省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各市(区)预警信息原则上提前48小时发布。

优化“3”个等级预警启动标准

重污染天气预警统一以空气质量指数(AQI)为预警分级指标。预警级别从低到高依次为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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