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据“后浪视频”报道,近日,在湖南郴州,房东欧女士反映,自己将房间出租给一对夫妻一年,两人将自己所有家电全部变卖后离开。
鸥女士称,她联系夫妻俩交房费,才得知两人已离开欠租一个月。她与奶奶去房间查看发现屋内真皮沙发、电视、冰箱等家具家电全部被变卖,共价值3.6万余元,奶奶被气住院。“他说是他一个员工卖的,我说你员工卖的,我就肯定找你啊。”
报警后民警表示此事属于民事纠纷,后面她与租客协商赔偿对方只愿赔3000元,目前协商无果。
零度观点:若犯罪成本太低难保不会有人效仿
变卖房东价值3.6万元的家电,最后只愿赔偿3000元,哪里来的道理?不问自取,态度还敢如此强硬,是觉得没人能管得了这事吗?事实上,房客的行为已经构成非法侵占甚至偷盗了,房东完全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对这样的事情,公安机关不能放任不管,否则犯罪成本这么低,难保不会有人效仿。随着城市的发展,租房已经成了大量人群的基本需求,要想让大家都住得舒心,租得放心,房东和租客的权益都该被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