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加价出售商品被罚 处以4000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 社会 - 国内资讯 - 亿席商务网
标王 热搜: 广州  SEO  贷款  深圳    医院  用户体验  网站建设  机器人  贵金属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资讯 » 社会 » 正文

超市加价出售商品被罚 处以4000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8-18 00:41:45  来源:互联网  作者:亿席商务网  浏览次数:84
核心提示:中新经纬8月15日电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北京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通州分公司因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被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4000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中新经纬8月15日电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北京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通州分公司因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被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4000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超市加价出售商品被罚 处以4000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披露的信息显示,北京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通州分公司标示售价与实际售价不一致期间,销售商品情况如下:

“中商亿农西冷牛排”标示售价21.9元/盒,实际售价24.8元/盒,每盒多收2.9元,共售出7盒,多收20.3元;

“盼盼每日坚果”标示售价40元/盒,实际售价88/盒,每盒多收48元,共售出7盒,多收336元;

“海天下黄金虾饼”标示售价31.3元/盒,实际售价31.8元/盒,每盒多收0.5元,共售出5盒,多收2.5元;

“山楂条”标示售价7.99元/500g,实际售价19.96元/kg,共售出0.476kg,多收1.9元;

“金装午餐肉罐头”标示售价9.9元/罐,实际售价14.9元/罐,每罐多收5元,共售出4盒,多收20元;

“飘满堂青花椒”标示售价8.98元/袋,实际售价11.90元/袋,每袋多收2.92元,共售出6袋,多收17.52元。

即,当事人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违法所得共计398.22元。截至目前,当事人未能为消费者退还多收价款。

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对其罚款4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398.22元。



 

  以上是“超市加价出售商品被罚 处以4000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亿席商务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内容有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权、商业信誉等),请与我们联系并出示相关证据,我们将按国家相关法规即时移除。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本企业其他资讯

 
网站首页 | xml | top资讯 | 粤ICP备110904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