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家庄市一男子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了一则谣言视频,视频用字幕配以声音:“公安交警把人给撞了……”引发网友广泛关注。男子的视频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严重损害了公安交警形象,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
7月16日18时许,崔某某经过长安区和平东路某小区门口时,看到跃进路派出所民警及长安交警正在现场出警。崔某某在没有看到事情发生的过程,也没有核实事情具体内容的情况下,拍摄了现场录像。当日18时51分,崔某某在网络平台上发布视频称“公安交警把人给撞了”,并且配文“公安交警,开横车习惯了,这次好把人给撞了”。经过核实,其发布内容为谣言信息,此举给公安交警声誉造成了不良影响。7月19日,石家庄市公安局长安分局民警依法传唤崔某某接受调查,崔某某对自己散播涉警谣言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谈固派出所民警郭正庭介绍,7月16日,跃进路派出所民警和长安交警先后赶赴现场,处理一起醉酒男子与他人纠纷的警情。在现场调解期间,崔某某拍摄视频片段,配以曲解事实的文字、声音,并发布在网络平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崔某某因寻衅滋事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0日。
7月28日,在石家庄市拘留所,崔某某表示对自己散布谣言的行为十分后悔。“我之前因为驾驶私家车产生违法行为,被交警处理过两次。这次拍视频发到网上就是为了发泄心中不满,当时也没考虑过后果……希望广大网民引以为戒。”崔某某说。
警方提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从官方途径了解信息,提升信息甄别能力,不相信、不传播网络不实信息,更不能编造、发布不实信息,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