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出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原告为知名演员杨紫,而被告则是深圳汉图家具有限公司和相关行为人张某,起诉原因为肖像侵权。
杨紫10岁时就出演《孝庄秘史》,12岁凭借《女生日记》获得优秀儿童演员奖提名,之后因《家有儿女》这部国民级电视剧成为观众熟知的演员。成年后的《战长沙》、《欢乐颂》、《香蜜沉沉烬如霜》、《亲爱的,热爱的》(第26届华鼎奖中国当代题材电视剧最佳女演员奖)、《沉香如屑》等众多代表作,使杨紫成为了一名认知度极为广泛的知名演员。
而本次杨紫出手维权,原因在于深圳汉图家具公司及相关行为人,在宣传的过程中,未经授权而使用了杨紫的肖像。这样的行为无疑是违法的,特别是以杨紫的知名度,很容易会让消费者误解——杨紫为深圳汉图家具公司的产品代言或是双方进行了广告宣传方面的合作。
在如今的法治社会,如此明目张胆的侵权行为,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而所谓的明星代言或是宣传,消费者们也需要提高警惕,毕竟有些时候,还是有“不靠谱”的事情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