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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举报村干部违法被告诽谤,一审无罪重审获刑半年,部分举报内容已证明属实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5-19 23:56:55  来源:互联网  作者:亿席商务网  浏览次数:89
核心提示:因质疑村支书、村委会主任涉嫌系列违法违纪行为,在掌握部分证据后,广西田林县那比乡那腊村村民黄忠华多次向乡、县、市各级纪检部门举报。

村民举报村干部违法被告诽谤,一审无罪重审获刑半年,部分举报内容已证明属实

因质疑村支书、村委会主任涉嫌系列违法违纪行为,在掌握部分证据后,广西田林县那比乡那腊村村民黄忠华多次向乡、县、市各级纪检部门举报。因多次举报无果,黄忠华于2021年1月在网上发布8篇实名举报文章,文章中涉及村干部涉嫌侵吞集体及村民补偿款、违法分配补偿款、非法签订开发荒山种植协议等多项不法行为,涉及金额达数百万元之多。

当年9月26日,时任村支书谭某兵、村委会主任农某辉以黄忠华涉嫌诽谤罪为由,向田林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田林县人民法院一审裁定,黄忠华构成诽谤罪的证据不足,驳回谭某兵、农某辉的起诉。二人不服判决,并上诉至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7月,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一审存在违反诉讼程序的情形为由,裁定发回田林县人民法院重审。

然而,2023年3月28日,田林县人民法院重审以捏造事实、犯诽谤罪为名,判处黄忠华有期徒刑六个月。前后反转的两份判决结果,让黄忠华始料未及。他表示自己已向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目前正在等候庭审通知。

原告之一农某辉在接受新黄河记者采访时表示,黄忠华就是在诽谤他们。“他已经上诉到百色中院了,那就等法院判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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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忠华提供的前期村民实名举报信

连发八篇文章

村民实名举报村干部

涉事双方矛盾由来已久。

早在2017年,田林县那比乡旧州至那腊二级公路(以下简称田那路)建设之时,双方便因征用的集体土地及个人林地或耕地补偿款产生芥蒂。黄忠华说,当年建设征地时,在其他村民没有到场参加的情况下,那腊村部分干部私下勾结,将修路时征用的从渭依大沟至渭文大沟沿江岸一带的集体公益林面积划到陆某昌等人的户头。2019年4月,经相关部门调查核实,谭某兵、农某辉因违规为村民陆某昌等人办理发放侵占的那腊、顶项两屯集体土地补偿款38万余元,被田林县纪委监委立案调查。同年9月,谭某兵、农某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21年12月31日,田林县公安局“关于黄忠华举报材料的调查情况反馈”显示,陆某昌等人以涉嫌诈骗罪已被立案调查,并已移送检察院起诉。

此外,黄忠华在实际了解中发现,谭某兵、农某辉在担任村干部期间还涉嫌其他多项违法行为。在掌握相关证据后,黄忠华又多次向乡、县、市、自治区各级纪检部门举报,但并未取得实质性调查处理结果。之后,2021年1月13日至25日,黄忠华在天涯社区连续发布《广西田林县那腊村人民与腐败分子掰手腕四年》《广西田林县那腊村干部腐败横行》等8篇实名举报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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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地点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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