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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陕粤闽非婚小孩可落户 生育登记不等于上户口 落户仍需相关材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2-03 02:08:16  来源:互联网  作者:亿席商务网  浏览次数:145
核心提示:川陕粤闽非婚小孩可落户 生育登记不等于上户口 落户仍需相关材料

天气网讯,这两天,四川发布了一项关于取消生育结婚条件限制的办法,这便引发了网友们的热议,有的人认为对此办法非常满意,但也有的人持反对意见。而在四川之后,其他一些省份也发布了类似的《办法》。目前,川陕粤闽非婚小孩可落户,不过,有相关材料要求。

川陕粤闽非婚小孩可落户

川陕粤闽非婚小孩可落户 但有相关材料要求

取消生育结婚限制

目前,全国包括四川、陕西、广东、福建在内的四个地区已放宽了生育登记的结婚限制。安徽在相关《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了拟放宽生育登记限制的条例。此外,川陕粤闽地区均支持非婚生、婚生新生儿落户,但对于非婚生的小孩户口登记有相关材料要求。

不过,据卫健委回应:

“生育登记”并非“上户口”

1月30日,据记者从四川省卫健委相关处室获悉,《办法》中所说的“生育登记”并非大众所认为的“上户口”,生育登记可以通过网上登记,主要是向群众宣传告知其有哪些权利、义务,也是部门对群众基本情况的了解。

工作人员称,生育登记并不是上户口,办理生育登记,是为了保证妇幼服务更好地开展,保障相关部门对当地人口的有效监测。《办法》并非鼓励不结婚生孩子,而是为了保证“未婚先孕”人群的权益,让其进行生育登记后就享有一些妇幼保健的服务。

回归人口监测及生育服务本位

关于新《办法》的制定背景,四川省卫健委解读称,完善生育登记制度,是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的内在要求,是完善国家生育登记管理制度、健全覆盖全人群和全生育周期的人口监测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强化人口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基层服务管理水平的基础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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