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得她刚结婚不久,将来肯定会怀孕生孩子,到时候公司会很麻烦,他们现在就希望招一个稳定的,不会怀孕的,话里的意思就是说,害怕王女士会怀孕生子,影响到工作,因此想要辞退她。
王女士当即就和人事表示,自己入职的岗位是客服,会有倒班,因此她近期并没有备孕的打算,如果她想怀孕的话,也就不找有夜班的工作了。
但是人事依旧表示,和公司方面的通知和决定就是这样,随后便把入职相关资料还给了王女士。
回到家后王女士越想越气,要求该公司赔偿误工费和交通费共计100元,对方也很爽快的赔偿给她了,但是王女士依旧觉得很憋屈,于是便把这件事情分享在了网络上。
表面上看,公司招人就是为了干活,如果员工入职后就怀孕不能工作,公司,尤其是小公司的运行可能会遇到困难。如此招聘,似是为了规避自身风险,还常有人表示,虽有不妥,但也可以理解。但其实,种种说辞,不过是为根深蒂固的歧视思维找借口。
首先,企业预设已婚未育女性入职就会怀孕,进而以此为由将其挡在门外,本身就是对女性生育存有歧视和偏见。生育权是公民的基本人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剥夺,当然也不能以“要生孩子就没工作”这样的方式变相剥夺。
再者,在王女士已经表示暂时不打算生孩子的情况下,该公司依然在她其他条件符合要求,已经入职的情况下,坚持辞退她,并表示想招一个“不会怀孕的”,言下之意其实就是,任何女性在这家公司,都有被无理辞退的风险。因为在国家鼓励生育的背景下,不管当下是否已婚已育,适龄女性都有怀孕的可能,难道公司是准备只要怀孕就辞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