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小学教师“职称新政”突破了啥
“我现在是二级教师,二级满五年之后就可以参加评选一级了。”王赞(化名)是北京一所小学的语文教师,参加工作时间并不长的她正在为自己的职业生涯进行着规划。
王赞所说的教师岗位等级就是社会上通常所说的职称评聘。
长期以来职称评聘备受中小学教师的关注。职称的高低不仅跟教师的个人收入相关,更是对教师自身专业能力的认定。但是,由于之前的政策对不同教师职级岗位结构比例进行了规定,使得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的竞争非常激烈。
近日,随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印发,不少人期盼“新政”能使困扰中小学教师多年的评职称难的情况得到改善。
更多的中小学教师将有机会评上高级职称
孙娅就职于我国北方某城市的一所教师进修学校,是小学语文学科的教研员。“职称新政”的出台让这个有着30年工龄的老教研员异常兴奋。
“这个《意见》出台,对中小学教师最大的影响是将有更多教师有机会评上高级职称了。”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说。
记者对以往的政策进行了梳理:2015年,国家对中小教师职称制度进行了改革,改变了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制度体系,统一之后,中小学教师的职称有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其中,正高级教师和高级教师对应高级职称,一级教师对应中级职称,二级教师和三级教师对应初级职称。
储朝晖认为,此次《意见》明确提出,中小学教师岗位等级设置划分为高、中、初级,不再在国家层面对高、中、初级岗位结构比例做统一规定,而是在明确合理配置要求的基础上,授权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分学段、分类型科学设置教师岗位结构,适当优化调整中小学岗位结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