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传复旦大学三名研究生因校外嫖娼被开除学籍。9月24日下午,复旦大学的官方通报确认了这一消息。
复旦大学通报称,根据警方行政处罚决定书,依照《复旦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学校给予涉事学生开除学籍处分,并在校内相关单位公告处分决定。
在复旦学生校外嫖娼被开除事件中,关于实名公示是否侵犯当事学生的隐私,学生应该树立何种性观念,开除学籍处罚是否过于严格等话题引起广泛讨论。
实名公示当事学生信息是否不妥?
23日开始,复旦大学开除嫖娼学生的公示信息在网上引发热议,随后有部分网友质疑学校实名公告学生信息涉嫌侵犯学生个人隐私。
教育学者熊丙奇也发文指出,从教育实践角度看,公示对学生的处罚,实则是对学生的羞辱,这不但不能起到对当事人的教育作用,还会让当事人抬不起头,背上沉重的精神枷锁。
复旦大学通报中提及,公示案例有“警示”的考虑。
9月24日,复旦大学在官方通报中称,“希望通过这些案例能警示师生,维护学校良好育人环境”。
同济大学法学教授金泽刚在其署名文章中也认为,“个人隐私当然值得保护,但是保护在法律上也是有界限的。嫖娼行为是对社会性道德、善良风俗的侵犯,当所谓个人不愿意公开的‘隐私’与社会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则需要权衡两者之间的关系”,“这种公开既是使处罚决定接受监督,也未必没有对他人予以警示教育的意味”。
对学生的处分决定及处分告知应该如何送达?目前,各大高校对在校学生的纪律处分规定,均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制定。
在学生被处分的告知环节,该《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规定,处理、处分决定以及处分告知书等,应当直接送达学生本人,学生拒绝签收的,可以以留置方式送达;已离校的,可以采取邮寄方式送达;难于联系的,可以利用学校网站、新闻媒体等以公告方式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