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洛杉矶高等法院于当地时间3月15日判决,参与“纪欣然抢劫谋杀案”的约翰逊·德尔卡门(Jonathan Del Carmen)从二级谋杀罪降罪为抢劫未遂。
洛杉矶县副检察官约翰·麦肯尼(John McKinney)15日在法庭上表示,虽然有确凿证据表明当时作为司机的德尔卡门参与了抢劫纪欣然的计划,并帮助切断了受害人的逃跑路线,但当德尔卡门看到其他人殴打纪欣然时,把车开走了,并表示不想参与其中。麦肯尼表示,根据检方审查的许多相关案件和法律规定,德尔卡门有权被撤销谋杀罪。
纪欣然家属的代表律师在法庭上表示,德尔卡门被判处二级谋杀罪而非一级谋杀罪已经很难让家属接受,“当立法者撰写法律时,他们应该在过程中始终想到受害人”。代表律师称,改判德尔卡门依照的法律是违宪的,并表示现在这起案件已经过去7年,但是纪欣然的家人仍然在努力伸张正义。
法官乔治·罗米利(George Lomeli)对此表示除了改判别无选择,因为三年有期徒刑是抢劫未遂的最高刑罚。法院最终根据加州新的重罪谋杀法撤销了德尔卡门的谋杀罪名,并且由于德尔卡门的三年刑期已经服满,将于近日出狱。
2014年7月24日,时年19岁的德尔卡门和另外三名同伙亚历罕德拉·格雷罗(Alejandra Guerrero)、安德鲁·加西亚(Andrew Garcia)、阿尔伯多·奥奇瓦(Alberto Ochoa)于洛杉矶的南加州大学附近抢劫并谋杀了中国留学生纪欣然。
根据当年的案情描述,德尔卡门参与了抢劫纪欣然的计划,并驾驶车辆阻断了纪欣然的逃跑路线。他被判处二级谋杀罪时,按当时的法律,未直接参与谋杀的被告也可根据后果被控一级谋杀罪。
(央视记者许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