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疆日报》消息,1月1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陈明国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接受王明山因工作变动辞去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的请求,报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决定免去王明山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厅长职务。决定任命陈明国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厅长。
陈明国
据公开简历,陈明国生于1966年10月,1988年从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后进入四川省高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等职。1992年,陈明国调入四川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等职。
2003年,陈明国重返四川省高院,任研究室负责人,次年任研究室主任,同年任四川省高院审判委员会委员,2008年出任四川省高院副院长,时年41岁。
2012年,陈明国调任四川省委政法委副书记,2013年任四川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2015年出任四川省司法厅厅长,后兼任四川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
2018年,陈明国跨省调整,调任青海省高院院长,至此番调整。
此次卸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自治区公安厅厅长的王明山,已于2020年9月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陈明国简历
陈明国,男,汉族,1966年10月生,四川仪陇人,1992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7月参加工作,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法学博士。
1984.09-1988.07北京大学法律系学习
1988.07-1992.06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