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吴为)12月8日,北京市人社局会同北京市科委等单位联合发文,改革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该制度首次将两个研究系列纳入社会化评价,并首次实行科研人员分类评价。
首次将两个研究系列纳入社会化评价
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是职称系列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向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智库等单位进行评价,涉及物理、化学、微生物学、材料学、文史哲、法学社会学等学科领域,是科研人员职业发展的重要渠道。
12月8日,北京市人社局会同北京市科委等单位联合发布《北京市深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和《北京市深化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按照“干什么、评什么”,分层、分类为两类科研人员量身定制了清晰的职称评价标准,提出了职称评审代表作清单,完善了研究员“直通车”评价机制,建立了自主评价和社会化评价的分类管理模式。
此次改革提出,两个研究系列职称均设置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四个层级,名称依次为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和研究实习员,满足各梯次科研人员的职业发展需要。
同时,改革将破除体制外科研人员职称申报“玻璃门”,打通体制内外科研人员的评价渠道,实行分类管理模式。
北京市高校、科研机构等职称自主评聘单位的科研人员,通过单位职称评审即聘任到岗位。对于企业、智库等非公单位的科研人员,可按照“个人自主申报、行业统一评价、单位择优使用、政府指导监管”的社会化方式,参加市科委或市社科院分别组织的两个研究系列职称评价,科研人员取得职称资格后,企业、智库等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自主择优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