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吴亦凡名誉权纠纷案二审胜诉,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新京报讯12月1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播报,2020年11月30日,吴亦凡与网络用户陈某的名誉权纠纷案二审宣判,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陈某上诉,维持原判。
2019年8月5日,吴亦凡三例名誉权纠纷案件一审胜诉,被告陈某、廖某、邹某因公开发布诽谤吴亦凡的内容而被判构成对吴亦凡名誉权的侵犯,须持续十日向吴亦凡公开致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成本共计165000元。
校对卢茜
原标题:吴亦凡名誉权纠纷案二审胜诉,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新京报讯12月1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播报,2020年11月30日,吴亦凡与网络用户陈某的名誉权纠纷案二审宣判,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陈某上诉,维持原判。
2019年8月5日,吴亦凡三例名誉权纠纷案件一审胜诉,被告陈某、廖某、邹某因公开发布诽谤吴亦凡的内容而被判构成对吴亦凡名誉权的侵犯,须持续十日向吴亦凡公开致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成本共计165000元。
校对卢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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