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月23日从北京市财政局了解到,北京将于明年1月1日起全面启用全国统一的新版医疗收费票据,原医疗收费票据样式停止使用。届时,医疗收费的纸质票据和电子票据均全面“换新”。
北京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医疗收费票据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
通知要求,北京市将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含中央和军队在京所属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启用全国统一的新版医疗收费票据。
此次改版是按照财政部要求,实现医疗收费票据的“全国统一”。包括医疗门诊收费票据和住院收费票据的电子式样、医疗门诊收费票据和住院收费票据的机打式样(纸质票),以及医疗收费明细电子式样,配合电子票据使用。
通知要求,医疗收费票据的打印应按照全国统一医疗收费票据填列要求,规范填列医疗收费项目、其他信息等内容。
新版票据中,医疗门诊收费票据填列的收费项目包括诊察费、检查费、化验费、治疗费、手术费、卫生材料费、西药费、中药饮片、中成药费、一般诊疗费、挂号费等;医疗住院收费票据填列的收费项目包括床位费、诊察费、检查费、化验费、治疗费、手术费、护理费、卫生材料费、西药费、中药饮片、中成药费、一般诊疗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