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一男子去售楼处看房戴头盔。图片来源于视频截图
文|柳宇霆
近期,一则“看房者戴头盔”的小视频在网上流传。视频中还有字幕:“为保护个人信息,戴着头盔去看房”。导致看房者出此奇招的,是售楼处的人脸识别系统。
“售楼处戴口罩也能人脸识别!”“杀伤力惊人的售楼处人脸识别系统”……以“买房”加“人脸识别”为关键词在网上检索,这样的消息比比皆是。
而媒体的调查显示,多家售楼处承认安装了人脸识别系统,更有房地产业内人士称,“类似的系统每一个公司都有”。
人脸识别应用三大原则不可违
“信息即资源”的年代,若还以为,售楼处停留在“好记性记脸”、“来访登记造册”的阶段,那真的有些天真了。
现实中,他们早已采用最新的技术手段,通过后台技术秒查脸,不但能记住客户的模样,更能进行深度分析,“预测”消费者的喜好,继而“看人下菜碟”。
试想,当想买房的你走进了一家售楼处,热情的工作人员会端来你喜欢的托盘,然后替你考虑周末去哪娱乐,孩子在哪上学,怎样付款“最划算”……这样“神通广大”的售楼处,无疑有助于把客户“牢牢抓在手心”。
但这种做法显然已触碰了法律“红线”。按照《网络安全法》《民法典》等法律的规定,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根据《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收集个人生物识别信息前,应单独向个人信息主体告知收集、使用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以及存储时间等规则,并征得个人信息主体的明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