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教育部网站消息,11月19日,教育部网站发布《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574号(教育类433号)提案答复的函》。针对《关于将托儿所幼儿园纳入义务教育体系的提案》,教育部回复称,对学前教育是否应具强制性,或多长年限的学前教育应具强制性,各界还有不同看法,需进一步研究论证。
全文如下;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574号(教育类433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基提案〔2020〕172号
您提出的《关于将托儿所幼儿园纳入义务教育体系的提案》收悉,经商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现答复如下:
国家高度重视托幼事业发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新时期学前教育必须坚持公益普惠基本方向,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属性、发展原则和管理提出要求。国家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规范,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婴幼儿照护卫生保健和婴幼儿早期发展的业务指导;教育部门负责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人才培养。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更好实现“幼有所育”。
一、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扩资源、增投入,规范学前教育健康发展。一是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推动各地新建改扩建公办园,鼓励支持街道、村集体、有实力的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公办园,推动城镇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截至2019年,全国共有幼儿园28.1万所,比2011年增加11.4万所。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76.01%。二是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全国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从2010年的244亿元增长到2019年的2009亿元,增长了8.2倍,财政性经费占比从1.7%提高到5.0%。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188.4亿元,比上年增加19.9亿元,增长11.8%。三是严格幼儿园办园标准,出台了《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修订了《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2019年版)》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引导各地依法依规办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