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一女子多次“顺走”小区快递架包裹,一审获刑9个月
今年三四月,48岁的北京女子郎某在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快递架处多次窃取他人快递,4月16日,公安机关在郎某暂住地起获姜茶、藕粉、精华露、白酒等快递物品。11月18日,该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线上开庭审理,郎某因犯盗窃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
公诉机关指控,郎某,女,1972年出生,大学本科文化程度,户籍所在地北京市东城区,于今年3月、4月在枣营北里小区快递架处,窃取快递10件,内有精华露、米粉、干果、姜茶、藕粉、白酒、肉干等物品,总价值大于人民币3641.6元。
法院介绍,郎某盗窃价值最大的一件快递为某品牌精华露5瓶,价值人民币3240元。部分赃物已灭失,部分已起获并发还。
4月16日,郎某在北京市朝阳区被公安机关查获,公安机关在其暂住地起获部分赃物。郎某已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公诉机关认为,郎某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小区公共视频截图。朝阳法院供图
庭审中,郎某自愿认罪认罚,据其供述,她在第一次拿错别人快递时,发现没人追查,便起了贪小便宜的念头,有了后面多次偷拿别人快递的行为。郎某称自己法律意识淡薄,开始并不知道拿这些“小东西”违法。
朝阳法院经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郎某犯盗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鉴于郎某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认罪认罚,部分被盗物品已起获并发还被害人,依法对其从轻处罚,责令郎某赔偿被害人遭受的经济损失。
11月18日,朝阳法院一审判处郎某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郎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校对危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