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陈琳)直播电商购物中,图文不符、夸大宣传;线下禁止出售、限制出售的物品,悄然通过网络直播电商流入市场;利用“专拍链接”误导消费者……日前中消协公布“网络直播侵害消费者权益类型化研究”成果,归纳出虚假宣传、退换货难、销售违禁产品、诱导场外交易、滥用极限词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
11月17日,记者从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该局联合市公安局、市网信办、北京海关、北京市通信管理局等16部门,近期将在全市开展2020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简称“网剑行动”)。行动主要有8项重点任务,将严厉打击网络虚假宣传、集中治理网上销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
食品、药品、防疫用品将重点检查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行动旨在打击网络违法行为、维护网络市场秩序、促进网络经济发展。将坚持“依法管网、以网管网、信用管网、协同管网”的理念,统筹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行动主要有8项重点任务,记者注意到,无论是夯实电子商务平台主体责任,还是加强重点领域广告监管,以及集中治理网上销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销售食品、药品、防疫用品的平台内经营者,都是重点检查对象。
行动将指导各电子商务平台,根据《主体责任清单》要求,落实各项法定义务;开展平台落实主体责任专项执法检查;对销售食品、药品、防疫用品的平台内经营者进行重点抽查,确保经营者主体信息真实有效。
在重点领域广告监管方面,重点查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等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广告,尤其是对疫情期间涉及防疫用品、生活物资等的虚假违法广告,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查办、曝光一批大案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