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自微信公众号。
文|樊成
“我去纪委举报派出所长收了我1万块钱,刚过了2个小时他就跑到我家来扔钱了。”据媒体报道,近日,山东郯城县居民吴清振在网上发出举报,称自己前脚举报当地西关派出所所长吴福增收了自己钱,后脚对方就跑到自家院子里扔钱,还有视频为证。
派出所所长跑到举报者家中“扔钱”,这事无疑来得够蹊跷。据吴清振表示,二人的瓜葛还有点久远。起因是2014年他被殴打至轻伤二级,犯罪嫌疑人早已锁定,案件却至今没有进展。他表示,其间自己曾被暗示送钱,于是就给时任当地派出所所长吴福增1万元,但送钱后打人者依旧没有得到处理。对此,吴福增却说,这1万元是吴清振偷偷放在派出所栽赃陷害他的。
涉事举报者说所长索贿又在被举报节点上还回,所长说是举报者偷偷放钱陷害自己,双方各执一词,事情俨然有些“罗生门”化。
但有两个情节值得注意。一是,举报者吴清振表示,自己给时任西关派出所长吴福增送钱,是在2018年5月25日,而吴福增扔钱却在2020年11月8日,这中间隔了两年多。而这“一送一扔”的场景,有音频视频为证。
问题来了:一万块钱放在派出所,两年后才被发现?这里面,究竟是谁在说谎,有多少谎言,都有必要查清楚。
另外一个时间点也很蹊跷。吴清振表示,自己前脚去纪委举报,吴福增后脚就来到他家扔钱,这中间只有两个小时。
那吴福增怎么就想起来“扔钱”?其中可能有没有涉及“第三者”通风报信的问题?
而“扔钱”这根藤背后连着的瓜,则是一起伤人案件的办案程序之问。按照举报者所说,这起本来不大的案件,却拖了六年迟迟得不到处理,也没拿到立案通知。依现有报道来看,案情似乎并不复杂,但是办案的过程却有点复杂,这着实有点耐人寻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