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案,任命董桂文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公开信息显示,此前,董桂文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在最高检工作多年。
据最高检官网显示: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会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任命董桂文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这之后,董桂文曾任最高检办公厅副主任,国家检察官学院副院长、院长、党委书记等职。
国家检察官学院隶属于最高检,其官网介绍:国家检察官学院“是中国检察系统的最高学府,是国家培养高层次、高素质检察人才的专门机构,是检察教育培训的主渠道、主阵地”。
2017年12月23日,董桂文卸任国家检察官学院党委书记一职。当天,该学院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时任最高检副检察长徐显明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据国家检察官学院官网:在大会上,徐显明代表最高检党组,对董桂文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说,董桂文到学院工作后,历任学院多个重要领导岗位,为学院“十三五”规划的制定实施和学院的全面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今年(2017年)5月任学院党委书记后,他与黄河)(时任院长)精诚合作,坚决执行高检院党组的决策,注重党委班子内部团结,学院党委班子和谐有力、教育培训成效显著、校园建设焕然一新。最高检党组决定董桂文调任新的领导岗位,不仅是对他个人能力水平和工作成绩的肯定,也是对学院各项工作和黄河工作的肯定。相信董桂文同志离开学院到新的工作岗位上,一定能够作出更好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