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推动金融、房地产同实体经济均衡发展。短短一句话,引发很多人关注和解读。有的人认为,房地产业的春天又来了,有的人认为,重点讲的是均衡,等等。
在我看来,这句话字数虽然少,但包含了三层关系:指出了解决结构性失衡问题的要害;明确了金融、房地产和实体经济的关系问题;为金融、房地产未来的发展划出了发展空间。因此可以说,这句话的表述里包含了一种递进关系。
点出解决结构性失衡问题要害
首先要看到,“推动金融、房地产同实体经济均衡发展”点出了解决结构性失衡问题的三个关键。
梳理当下经济运行中的结构性失衡表现,哪个都离不开金融、房地产和实体经济自身。比如,金融和实体经济之间存在失衡。实体经济融资难的同时,大量资金沉淀在金融体系内自我循环,或者在套利金融中寻利,就是一个表征。
又如,金融与房地产之间也存在失衡。这几年在“房住不炒”总基调下,房地产调控已逐渐从临时性调控转向建立长效调控的新阶段,但金融与房地产之间的失衡问题仍然存在,甚至还有所增加。
一方面,此前大量资金流入房地产的后遗症还远没有消除,一些房地产企业负债率过高扩大了金融风险;另一方面,忽紧忽松的房贷政策,导致金融资金无法满足刚需型和改善型住房需求。
再如,实体经济自身也存在失衡问题。此前的去库存化要解决的就是供需不匹配的问题,随着公众生活质量的提高,现在又多了庞大的产能体系能否在满足中低端需求的同时,满足多样化、高品质消费需求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