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据山西“掌上微襄汾”消息:当天,在襄汾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刘春林全票当选襄汾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县长。
在此前一天,11月7日下午,襄汾县召开县级领导干部大会,宣布市委干部调整决定:刘春林同志任襄汾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提名为襄汾县县长候选人。
临汾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崔山原指出,市委关于襄汾县政府主要领导职务调整的决定,是从全市工作大局和襄汾县领导班子建设实际出发,经过充分酝酿、统筹考虑、慎重研究决定的。襄汾各级领导干部要站在全县发展大局的高度,坚决拥护市委的决定,以实际行动支持刘春林同志的工作。当前,襄汾县正处于蹚出转型新路的关键时期,同时也处于一个负重赶超各方面高度重视的特殊时期,希望刘春林同志尽快熟悉情况,尽快进入角色。
他要求襄汾,要守牢守好安全生产底线,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落实各级领导班子的包联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县级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乡镇、村、社区的属地监管责任,通过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守住守牢守好安全生产底线。
刘春林表示,要时刻保持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寝食难安、拼搏争先的责任感,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与政府班子成员一道,拼搏进取,担当实干,以“钉钉子”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努力开创襄汾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坚持严以律己,始终心中有戒。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县有关规定,严于律己,廉政勤政。坚持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恪守清正廉洁的道德操守,慎独慎初慎微,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从政,干干净净做事,保持党员领导干部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