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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顶替上大学拟写入刑法 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0-14 00:04:07  来源:互联网  作者:易鑫在线网  浏览次数:77
核心提示:原标题:冒名顶替上大学拟写入刑法一些地方出现的教育招考冒名顶替事件引起全社会关注,13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对此作出规定:盗用、冒用他人身份

原标题:冒名顶替上大学拟写入刑法

一些地方出现的教育招考冒名顶替事件引起全社会关注,13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对此作出规定: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近年来,“被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现象引起了媒体持续报道但却屡禁不止。

每一起冒名顶替上学事件,背后就是一个被人为改变的人生。

不仅是被冒名顶替的考生个人,也是整个家庭的不幸,特别是在农村,考试改变命运的机会显得更加重要。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将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行为规定为犯罪。

“冒名顶替上大学入刑“使得对此违法行为的法律规制手段更加丰富和完善,具有极大的震慑力,不仅是国家重视人才和教育的体现,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

将于2020年1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四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受教育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公民享受其他文化教育的前提和基础。

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所享有的并由国家保障实现的接受教育的权利,其内容包括受教育机会权、受教育条件权和公正评价权三个方面。在我国法学界,一般认为受教育权是宪法确认和保障的一项基本权利,属于社会经济权利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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