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两人承认打我,怎么只移送一人卷宗给检察院?”
“两个人承认打我,警方怎么只移送一个人(的卷宗)给检察院?”被打伤的大连市民李桂清认为,犯罪嫌疑人“有遗漏”,她觉得不公平。
2018年5月17日,因琐事,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金普新区)市民李桂清被他人殴打,轻伤二级。她当时就报了警,警方随后刑事立案。
2020年9月23日,伤者李桂清告诉澎湃新闻,事发后将近两年半的时间过去,案件仍然没有任何结果,她没等来一个道歉,也没得到任何赔偿,却等来了犯罪嫌疑人“被遗漏”的消息——“先移交一个”。
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有遗漏”的说法,23日,澎湃新闻多次联系侦办该案件的大连市公安局金州区公安局复州湾派出所金所长和大连市公安局宣传处,未获有效回应。
但两段视听材料中,金所长反复表示,确实只移交了一个人的卷宗给检察院,并称是经过前期沟通,“是检察院的意思,也是法院的意思。”
9月24日,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邢鑫律师表示,公安机关对侦查终结应当起诉的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对不够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与本案有关联同案嫌疑犯卷宗应当一并移送给检察院。检察院如若发现存在遗漏情况,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补充提交相关卷宗。
“遗漏”一名嫌疑人?
“派出所金所长说,这是检察院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