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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离婚分割一半股份,华文食品监事杨林不再为持股5%以上股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9-24 00:08:03  来源:互联网  作者:易鑫在线网  浏览次数:129
核心提示:9月22日晚,华文食品发布公告称,接到监事、持股5%以上股东杨林的通知,因其与佘欢就离婚股份分割等事宜做出相关安排,将导致华文食品股东权益发生变动。分割后,杨林所持华文食品股票比例降至2.96%。

新京报讯(记者王思炀)9月22日晚,华文食品发布公告称,接到监事、持股5%以上股东杨林的通知,因其与佘欢就离婚股份分割等事宜做出相关安排,将导致华文食品股东权益发生变动。分割后,杨林所持华文食品股票比例降至2.96%。

根据杨林提供的《通知函》,杨林已与佘欢签署《离婚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二)》,协议约定杨林将持有华文食品的2366.5万股股份的50%过户登记至佘欢名下。本次权益变动前,杨林直接持有华文食品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366.5万股,占总股本5.92%,佘欢未持有华文食品股份。权益变动后,杨林、佘欢各直接持有华文食品股票1183.25万股,占总股本2.96%。

目前,佘欢未在华文食品及子公司任职,也未参与生产经营。本次权益变动后,佘欢就其本次取得的华文食品股份作出锁定期承诺,自华文食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自身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华文食品回购该部分股份。

值得注意的是,离婚财产分割后,杨林不再为华文食品持股5%以上的股东。华文食品指出,杨林不属于华文食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华文食品控制权发生变化,对华文食品的经营管理和发展前景不构成影响。

新京报记者王思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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