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张玉环向三部委提交控告材料,请求追责16名公检法办案人员)
9月17日,张玉环及家人和委托律师尚满庆一同向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和国家监察委员会三部委寄出了关于控告、追究张玉环案违法办案人员案的材料。尚满庆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表示,张玉环平冤之后,国家赔偿申请已在进行中,追责程序也应适时启动。
张玉环及家人和律师向最高检、中央政法委、国家监察委寄送的控告材料来源:受访者提供
澎湃新闻注意到,在张玉环及6位家人联名签署的控告信中,被控告的对象包括了16名当年的办案人员。其中,南昌市进贤县公安局民警8名、南昌市检察院检察员1名、南昌中院及江西高院法官7名。张玉环称,上述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涉嫌玩忽职守,要求有关部门追究其造成冤假错案的刑事责任,并对有关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一并追究。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1993年10月24日,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凰岭乡张家村男童张振荣和张振伟被人杀害,邻人张玉环被警方定为嫌凶。1995年1月26日,南昌中院一审判决认定张玉环用手卡、绳勒、棍打的方式将邻居家两男孩杀害并抛尸水库,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因不服判决,张玉环提出上诉。1995年3月30日,江西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001年11月7日,南昌中院重审判决再次认定该案“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作出了和原一审判决相同结果的判决。
张玉环仍然不服,再次提出上诉。2001年11月28日,江西高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入狱后,张玉环坚持喊冤。直至今年8月4日,江西高院对此案再审宣判,最终宣告张玉环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