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巡堤查险奖励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
为切实做好巡堤查险工作,确保堤防安全,经研究决定,对发现堤防险情的当事人予以奖励,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凡第一时间发现堤防险情的,根据险情大小,对当班巡查人员或其他人员实行奖励。
二、奖励标准。1、对新发现的泡泉、渗漏、清水漏洞等新出现的小险情,按照一处20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2、
对发现非自己责任段的管涌、浑水漏洞、跌窝、崩岸、滑坡等重大险情,或者经县防汛指挥部确认的其它重大险情,按照一处200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同时,对该重大险情责任段的巡查人员严肃追责。
三、认定办法。发现险情后,巡堤查险人员应迅速报告乡镇(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经县级水利技术人员实地查看确定险情等级,并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核实登记备案。
四、奖励发放。险情处置结束后,由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发放奖励到当事人,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局保障。
五、本通知即日起执行,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将本通知张贴至各连部、各哨所。
六、最终解释权归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所有。
鄱阳甚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0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