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审结广东地区8家KTV公司诉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垄断纠纷八案,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并向音集协发送了司法建议函。
法院认定,音集协在相关市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但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实施了涉案被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判决同时,法院向音集协发送司法建议函,建议其在有效保护类电影作品或录音录像制品权利人相关权利的同时,积极促进KTV经营者的依法依规经营,推动文化产业有序发展。
此前,音集协要求KTV下架6000多首歌曲,其中包括部分版本的《十年》《K歌之王》等热门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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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