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中
有呼吸道症状的个人应:
1.在分流区或候诊区等待,或在场所内活动期间,戴上医用防护口罩;
2.在与疑似或确诊病例同处的场所内,戴上医用防护口罩;
3.在单人房间隔离独处时不要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咳嗽或打喷嚏时用一次性纸巾捂住口鼻。妥善处理它们,并立即进行手部清洁。
医务工作者应:
1.进入收治疑似或确诊患者的房间时,以及在为他们提供任何护理的情况下,佩戴医用防护口罩;
2.在执行气雾生成程序(如气管插管、无创通气、气管切开、心肺复苏、插管前人工通气、支气管镜检查)时,使用微粒呼吸器,其防护能力至少应达到美国国家职业安全与健康研究所(NIOSH)认证的 N95、欧盟(EU)标准 FFP2 或同等标准。
口罩管理
1.仔细找对口罩的佩戴位置,盖住口鼻,系好绑带保证安全,尽可能减少脸部与口罩之间的空隙;
2.使用过程中,避免触摸口罩;
3.使用适当的方法取下口罩(即不要触摸前面,而是从后面取下绑带);
4.取下后或在无意中触摸了用过的口罩,应用含酒精的洗手液清洁双手;如明显弄脏,用肥皂和水清洁双手;
5.一旦口罩受潮/变湿润,立即更换新的干净、干燥的口罩;
6.不要重复使用一次性口罩;
7.一次性口罩,每次使用后应立即丢弃。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建议使用棉或纱布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