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不均匀沉降的测点布置原则:
(1)建筑的四角、核心筒四角、大转角处及沿外墙每10~20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
(2)高低层建筑、新旧建筑、纵横墙等交接处的两侧;
(3)建筑裂缝、后浇带和沉降缝两侧、基础埋深相差悬殊处、人工地基与天然地基接壤处、不同结构的分界处及填挖方分界处;
(4)对于宽度大于等于15m或小于15m而地质复杂以及膨胀土地区的建筑,应在承重内隔墙中部设内墙点,并在室内地面中心及四周设地面点;
(5)邻近堆置重物处、受振动有显著影响的部位及基础下的暗浜(沟)处;
(6)框架结构建筑的每个或部分柱基上或沿纵横轴线上。
① A 级,指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 常使用要求,未腐朽危险点,厂房结构 安全;
② B 级,指结构承载力基本满足 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 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 常使用要求;
③ C 级,指部分承重结构 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 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④ D 级,指 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 求,厂房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 房。 本次排查发现,地区砖混结构房 屋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甚至有 多个厂房的安全等级为D级,根据《 市城市厂房使用安全管理条例》, 鉴定为 危房的,应及时采取安全措施:
(1)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 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 观察的厂房。
(2)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 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厂房。
(3)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价 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 和影响他人安全的厂房。
房屋改建结构安全鉴定,主要为改造内部整体结构或者接建新房屋增大荷载等。鉴定的重点就是复核验算,检查其改造前和改造后对房屋整体是否产生了影响,是否满足规范的要求。鉴定对局部某一单个构件进行安全鉴定,如房屋拆改的混凝土梁、板、柱等单个构件对于房屋的体系是否造成影响,其是否会有破坏发展的迹象等进行详细地查勘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