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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店不愿过夜 失足女怒而报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2-29 02:31:39  来源:互联网  作者:易鑫商务网  浏览次数:462
核心提示:男子酒店不愿过夜 失足女怒而报警 12 月17日凌晨,杭州古荡派出所接到一名女子王某的报警,王某告诉民警,自己和一男子谈好交易后男子却反悔了,还让她滚 男子酒店不愿过夜 失足女怒而报警 民警接到报警之后,立刻就来到了王某所在的酒店,双方当事人都在;而王某见到"

男子酒店不愿过夜  失足女怒而报警

   12月17日凌晨,杭州古荡派出所接到一名女子王某的报警,王某告诉民警,自己和一男子谈好交易后男子却反悔了,还让她“滚”……

男子酒店不愿过夜  失足女怒而报警

男子酒店不愿过夜  失足女怒而报警

民警接到报警之后,立刻就来到了王某所在的酒店,双方当事人都在;而王某见到民警之后还一肚子气,然后立刻就让民警帮助她处理嫖娼的黄某。

民警:是你报警吗?

女子王某:我报的警,就是谈好价格,他不给钱。

男子黄某告诉民警,他是来杭州出差的,在社交软件上认识了王某,当时王某称可以上门提供特殊服务,并给对方发了一个价目表:1000元发生一次性关系;2000元两、三个小时;3000元过夜。

男子酒店不愿过夜  失足女怒而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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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某认可后给王某发了自己入住酒店的地址。当晚11点左右,王某到了黄某入住的酒店,在支付2030元钱后,双方发生了性关系。

事后,双方因为要不要过夜的问题发生分歧。女子王某为了多赚1000块钱,就一直怂恿男子包夜。但是男子觉得,女子和发来的自拍照对比,完全是两个人。在结束一次交易后,他就让女的走,女的却不肯。

杭州市西湖区古荡派出所民警 郑皎剑:“女的不肯走,男的说了句,意思是“滚开”这样的话。”

女子王某:“我说大哥,两次服务后再说,他就说滚,说了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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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发生争执后,气愤的王某报警叫来了警察。结果可想而之,最终,因存在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男女双方被行政拘留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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