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电 据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官方微博消息,12月24日20时20分许,一男子从沙坪坝区三峡广场一公寓楼高坠,砸到两名行人。附近巡逻民警迅速开展处置,三人经120抢救无效死亡。
警方经现场勘察、查看视频监控、调查走访,初步查明系暂住该高层公寓楼的李某(男,31岁,湖北武汉人)跳楼自杀所致,排除刑事案件。正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警方发出通报坠楼男子是跳楼自杀↓↓↓
市民悼念被坠楼者砸死女孩 目击者:有个人跑开了没砸到
12月26日,重庆被砸女生倒地位置附近,有市民自发献花悼念。附近店主称,事发时是三个人一起走,有一人躲开了,两个女孩没躲开,跳楼男子住在涉事公寓楼的旅馆里。涉事公寓楼分布有多个旅馆及办公单位,第30层的9号房已被贴上封条。
那么,坠楼砸死人到底需不需要负法律责任?坠楼者若砸死他人自己生还,该如何追责?坠楼者与被砸者均死亡又该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本身就是轻生,但是轻生的同时砸死人让很多无辜人士受害,那么自杀坠楼砸死人怎么办?
律师:
男子自杀坠楼 涉过失致人死亡罪遗产范围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律师余超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表示,李某自杀坠楼,属于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由于李某已死亡,所以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余超指出,但在民事上,在其遗产范围内应当对被砸死的两名路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余超表示,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此外,余超指出,根据精神损害赔偿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还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跳楼导致路人死亡 法律判决案例
男子跳楼自杀砸死祖孙俩法院判赔150余万
2019年6月1日四川眉山一小区发生一起跳楼致多人死亡的悲剧,年仅20多岁的小伙侯某(化名)跳楼后砸中了正在楼下带孙子散步的张容(化名)和她不到3岁的孙子小陈(化名)。除了当场死亡的侯某和小陈外,张容送医院抢救6天后,也因治疗无效而死亡。事件发生后,张容家人将侯某父母及物业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最后,侯某父母赔偿张家150余万元。
男子吸食毒品后产生幻觉跳楼砸死路人获刑三年六个月
2013年9月26日,汕头一名男子谢某在陈店镇沟湖村某公寓楼吸食毒品后,产生幻觉,以为有人要抓捕他,于是逃至附近一楼房六楼的天台处藏匿。随后从天台跳下,谢某坠落后,砸中骑自行车路过楼下的陈某,导致陈某抢救无效死亡。潮南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谢某因吸食毒品怀疑有人要抓捕他而从楼房顶跳下,其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砸到路过该处的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造成1人死亡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鉴于谢某自愿认罪,以及案后其亲属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人民币270000元,并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等情节,酌情对被告人谢某予以从轻处罚,依法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谢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