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咸安区医疗保障局依法查处4起欺诈骗取医保基金典型案例,4家涉事药店均被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违规资金被责令退回。此次查处的四起案件中,单家药店退回违规金额最高为28955.5元,最低为2994.5元。
今年以来,咸宁市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省医保局下发的“追溯码”疑点线索,对部分定点零售药店开展专项检查。
经查,咸安区百草堂大药房存在销售回流药品、处方药销售管理不规范等违规行为,套取医疗保障基金。咸安区医保局依法解除该药店医保定点服务协议,责令退回违规金额19803.68元,并将相关问题移交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查处。
咸安区百草堂大药房大畈店违规情节更为严重,存在销售回流药品、伪造处方、处方药销售管理不规范、进销存不符等问题。该店被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责令退回违规金额2994.5元,相关问题移交联合查处。
咸安区大光明药房除销售回流药品、处方药管理不规范外,还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该药店被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责令退回违规金额28955.5元。
咸宁市养和堂大药房同样存在销售回流药品、处方药管理不规范以及将非医保支付范围的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等行为,被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责令退回违规金额11609.92元。
以上4起典型案例暴露出部分定点零售药店法治意识淡薄、主体责任缺失、内部管理混乱等突出问题。
市医疗保障局提醒,全市各定点医药机构要以案为鉴,切实履行医保基金使用主体责任,严守医保基金安全底线。广大参保人员要强化法治意识,自觉抵制并主动举报欺诈骗保行为,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