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称,黑龙江七台河市一名宝妈报考桃山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医生岗位,经过多轮审核以综合成绩第一通过全部流程与公示。然而,随后当地口头认定其执业资质不符,安排第二名递补。考生维权后,当地化解专班曾提出不予事业编制、可安排区聘岗位并补偿2万余元备考费的协商方案,但被考生拒绝。沟通无果后,该岗位被直接撤销。事件引发舆论热议。

关于此事,网络上争议之一是:该不该“将错就错”录取?支持者认为,五六道官方审核全过了,公示也盖了章,现在转头说不符合条件、不算数了。工作人员审核犯的错,凭什么让考生买单?

同情归同情,规矩确实不能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是事业单位招考的明确规则。该岗位要求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而考生持有的是执业助理医师证,在独立执业权限上有明确法律边界,无法满足社区门诊独立坐诊的要求。从实体规则看,发现资质不符后不予录用符合招录原则,执业门槛关系到医疗安全,没有变通妥协的余地。

但合规的结论,抵消不了过程中的失职。考生提交材料全部真实,从报名初审到最终公示,数道官方核验关口全部放行,是招考部门审核层层失守,才让考生投入大量时间精力走到最后。这份基于官方公信力产生的信赖损失,不应全由个人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