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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保障好劳动者“劳有所得” 明确制度规则护航权益[看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6-03-11 23:37:21  来源:互联网  作者:亿席商务网  浏览次数:101
核心提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陈宜芳表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为千家万户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保驾护航。保障劳动者“劳有所得、伤有所偿”的首要任务是明确制度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陈宜芳表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为千家万户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保驾护航。保障劳动者“劳有所得、伤有所偿”的首要任务是明确制度规则。

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将制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旨在解决实践中的实际问题。例如,针对转包、分包、挂靠等现象,该司法解释规定承包人和被挂靠单位应承担支付劳动报酬及工伤保险待遇等用工主体责任,防止法律责任被推卸给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组织或个人。此外,该解释还明确了认定为“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以引导劳动者遵纪守法,并促使用人单位履行稳岗扩岗的社会责任,保持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对于因不可抗力、劳动者本人故意或重大过失等原因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该解释规定用人单位无需支付二倍工资,以平衡劳动者权益保障与用人单位健康发展。

发布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的同时,最高人民法院还发布了典型案例,帮助公众更好地理解司法解释。这些案例通过具体的事实展示了裁判规则,成为连接法律文本和社会生活的桥梁。例如,在“王某与某数字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中,上海虹口法院确认了劳资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纠正了用人单位借混同用工规避义务的行为,引导其规范用工。在江苏南京中院的一个案例中,法院支持了用人单位解除虚构病情、消极怠工员工的劳动合同,对滥用权利、违反敬业和诚信原则的行为予以否定,倡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互相尊重信任,保持和谐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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