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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偷卖闺蜜金饰获刑2年 信任破裂引发警示[看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6-03-08 23:46:19  来源:互联网  作者:亿席商务网  浏览次数:69
核心提示:好心让闺蜜借住家中,信任却反被利用,昔日好友趁机将家中金饰“偷梁换柱”。在利益面前,闺蜜的感情似乎变得一文不值。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近期审理了一起熟人之间的盗窃案件。被害人小美与被告人小丽曾是闺蜜

好心让闺蜜借住家中,信任却反被利用,昔日好友趁机将家中金饰“偷梁换柱”。在利益面前,闺蜜的感情似乎变得一文不值。

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近期审理了一起熟人之间的盗窃案件。被害人小美与被告人小丽曾是闺蜜。2024年11月至12月期间,小丽暂住在小美位于泰宁县某小区的家中。11月下旬的一天,小丽在帮小美整理家中卫生时,发现卧室衣柜里存放着大量黄金首饰。因无稳定收入且负债累累,小丽萌生了盗走黄金首饰卖掉换钱的想法。

借住期间,小丽趁家中无人之际,实施了三次盗窃行为,共盗走三枚女士黄金戒指、一枚男士黄金戒指、一对女士黄金耳环、一条女士黄金项链以及四个银元,销赃得款人民币40,000元。为掩盖罪行,小丽购买了类似款式的假首饰放入原处。经鉴定,被盗黄金首饰及银元的总价值为人民币50,298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小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处小丽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同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小美经济损失人民币五万零二百九十八元。

本案中,小美出于好心让小丽来家中借住,充分信任对方,却没想到小丽动了歪心思,导致好友关系破裂。这也反映出小美的防范意识较弱。即使是对亲密之人,也需保持一定的警惕。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现金和首饰等应存入带锁衣柜或保险箱,避免随意放置在开放式储物空间,从而减少失窃风险。切莫因一时贪念触碰法律红线,不仅会断送前程,还会失去真挚的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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