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从金融精英到终身囚徒》,揭露了曾任某金融监管单位巡视员的刘某,利用职务便利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1998年至2021年间实施了50起犯罪行为,其中受贿1.5亿余元、利用影响力受贿3703万余元,涉案金额累计达1.9亿余元。法院依法判处刘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终身监禁。该案于2025年11月入选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的依法惩治金融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刘某即原银监会处置非法集资办公室主任刘张君。他不仅为吕奕的河南新财富集团入股村镇银行提供帮助,还为多人进入银行工作打通关节,每人收取数十万元至数百万元不等的“疏通费”。案发后,涉案关联机构清退了通过违规运作入职的相关人员。

刘张君出生于1955年,河南开封人,曾在河南银行学校(现为中国人民银行郑州培训学院)任职,逐步积累了金融监管的一线经验。起初他对业务钻研深入,也曾为防范金融风险付出过努力。但随着职务提升和权力范围扩大,他逐渐放松警惕,开始接受宴请和馈赠。最早一次违纪行为发生在1998年,当时他为某银行工作人员岗位调整提供帮助,收受了对方送的3万元现金。此后,类似的“人情往来”愈发频繁,金额也从数万元攀升至数千万元,刘张君的心态也从忐忑不安转变为习以为常,甚至主动利用职权换取回报。
2010年后,刘张君的贪腐行为进入爆发期,他频繁为请托人打招呼、说情,涉及职务晋升、银行入职、公司入股村镇银行等多个领域。例如,2013年,他帮助某银行业务部副总经理赵某的亲属顺利入职核心岗位;2021年,某公司总经理古某为亲属入职银行找到刘张君,并送上30万元现金。此外,他还搭建起跨部门、跨区域的权钱交易链条,帮助请托人在维持银行资质评级、发起设立村镇银行、企业融资贷款等方面提供帮助,从中大肆敛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