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一名体操运动员家长公开反映其女儿遭遇教练体罚、索财后坠楼,引发广泛关注。学院依据已核查的体罚学生、收受家长财物等问题,解除了涉事教练职务。当地公安机关已对两名涉事教练立案调查,并将根据最终调查结果进一步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员。

目前,该运动员身体恢复情况良好,学院正与家长就后续康复治疗、学业安排及个人发展等相关事宜进行沟通协商。

一个怀揣体操梦想的孩子本应在学校和教练的帮助指导下,在训练场挥洒汗水、在竞技场追逐荣光,却因为被教练体罚、霸凌,承受了身体与精神的双重伤害,差点危及生命。这对她个人和家庭来说是难以承受的重击,也让人倍感同情和震惊。
体校是培养竞技体育人才的地方,通常环境相对封闭。在这里,教练不仅是技术指导,更是亲近的师长,是未成年运动员追梦路上的引路人。孩子把青春挥洒在训练场,家长把孩子托付给学校和教练,其中包含着莫大的信任与希冀。
然而,有些教练却仗着年龄、岗位、经验上的优势,滥用手中的权力,对未成年学员肆意体罚、言语羞辱,还反复向家长索要财物,把训练场变成欺压学员、谋取私利的地方。这种行为涉嫌虐待和腐败,背离了教育的初心和良知,玷污了崇高的体育精神。
虽然竞技体育追求极限、磨炼意志确实需要严格的教导,但严格不等于严酷,更不等于可以越过法律的边界、道德的底线。《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教师法》早已明确,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任何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体育训练不是体罚、虐待的挡箭牌,“为你好”更不是敛财谋私的借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