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日,新疆全面推行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至此,我国所有省份均实现了生育津贴直发个人,女职工人均生育津贴已超过2.6万元。
国家医保局官微发布消息称,在前期已有27个省、95%的统筹区实现生育津贴直达个人的基础上,贵州、广西、新疆等省份近期大力推进生育津贴发放流程优化工作,全国范围内实现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
生育津贴是生育保险待遇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的关键环节。这笔钱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过去许多地方的生育津贴发放需经过单位申报、医保审核、单位转发等多个环节,不仅流程繁琐、耗时较长,还存在部分单位截留或延迟发放等问题,影响了生育家庭的获得感。
近年来,国家医保局积极推进生育津贴“直付个人”模式,让这笔“产假工资”直接进入女职工账户。这一模式不仅有效缓解了家庭育儿的经济压力,还从源头上杜绝了用人单位违规操作的可能性,减轻了女性就业的后顾之忧。
2024年9月10日,国家医保局局长章轲在国新办“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提出“推动探索生育津贴更多地直接发放给女职工”。2025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要求“支持引导有条件的地方将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按程序直接发放给参保人”。
2025年12月13日,全国医保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全面实现生育津贴按程序直接发放给参保人。随后,多地医保部门积极落实会议要求。贵州于2025年12月16日正式发文,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全面落实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广西各统筹区陆续发文,从2026年1月1日起全区全面实现生育津贴直达个人。新疆前期已完成系统改造,近期又正式发文,明确从2026年2月1日起全面推行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北京于2025年12月25日印发文件,规定自2026年1月31日起参保女职工生育津贴发放方式调整为直接发放至个人。天津已实现企业女职工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
目前,全国所有省份均实现了生育津贴直发女职工。国家医保局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参保女职工人均生育津贴超过2.6万元。
天津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金牛表示,“十四五”期间,我国加快完善生育养育支持政策体系,通过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生育保险、个人所得税抵扣、育儿补贴、普惠托育服务等举措提供经济和服务支持,有效降低生育养育的显性成本,迈出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的良好开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