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现金收付新规施行 规范现金交易保障权益。一项涉及支付方式与服务规范的行政规定于2026年2月1日开始执行。该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制定,名为《人民币现金收付及服务规定》。
这项行政规章旨在规范人民币现金在各类交易场景中的收付行为,明确相关经营主体和服务提供者的责任与义务,以保障法定货币的顺畅流通和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根据规定,在人工收款、面对面服务及线上线下结合的消费场景中,各类经营主体必须支持现金支付并准备足额零钱。对于无人设备以及采用“一卡通”进行统一结算管理的特定场所,要求公示现金转换方式,且不得附加手续费或设置限制条件。纯线上服务的交易,则需提前公示支付方式。在委托收款的情形下,委托方需通过书面形式要求受托方接受现金,若由银行代收,银行必须支持接收现金。吸收个人存款的银行被要求办理现金存取业务,并提供包括残损纸币和旧硬币在内的货币兑换服务。
消费者若遇到拒收现金或遭遇歧视性措施,可保留证据并通过城市政务热线、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多渠道投诉举报,中国人民银行将会同相关部门处理。人民币现金收付服务处于金融服务与零售消费的交集领域,该规定直接作用于所有涉及现金收付的经营主体,包括实体商户、无人零售终端、景区、学校等统一管理场所,以及各类金融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