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待遇全面提升[看点] - 社会 - 国内资讯 - 亿席商务网
标王 热搜: 广州  SEO  贷款  深圳    医院  用户体验  网站建设  机器人  贵金属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资讯 » 社会 » 正文

山东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待遇全面提升[看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6-01-07 22:28:39  来源:互联网  作者:亿席商务网  浏览次数:65
核心提示:近日,省退役军人厅联合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印发通知,明确自2025年8月1日起提高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等人员的待遇标准。各类优抚对象的待遇较上年度均有提高

近日,省退役军人厅联合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印发通知,明确自2025年8月1日起提高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等人员的待遇标准。各类优抚对象的待遇较上年度均有提高。

山东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抚恤金分别提高至每人每年135840元、127884元、120240元,最低的十级因公残疾抚恤金提高至每人每年12324元。烈士遗属定期抚恤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43116元,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病故军人遗属每人每年分别提高至36000元和32928元。

抗战时期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不低于36747元,其他时期入伍的不低于36247元。带病回乡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10128元,部分参战参试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提高至每人每年10908元,部分老年烈士子女等人员生活补助提高至每人每年9036元。满60周岁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标准提高至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年补助744元。



 

  以上是“山东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待遇全面提升[看点]”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亿席商务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内容有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权、商业信誉等),请与我们联系并出示相关证据,我们将按国家相关法规即时移除。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本企业其他资讯

 
网站首页 | xml | top资讯 | 粤ICP备110904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