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被继父强奸录视频向母亲求救 家暴阴影下的悲剧!最高人民法院于11月21日公开发布了一系列涉家暴典型案例,旨在推动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的进一步落实。其中一个案例中,继父张某长期对家庭成员实施暴力,并告诉继女吴小某自己曾因故意杀人被判刑。之后,两人发生了性关系。法院审理认为,张某通过精神控制等手段使对方不敢反抗,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最高法在发布该案例时强调,在审查判断家庭成员代际间性行为是否违背被害人意志时,应充分考虑家庭暴力因素的影响。2022年7月,吴小某(化名,女,时年17岁)来到某市与其母亲、继父张某等人共同生活。她从母亲口中得知并亲眼目睹了张某对其母亲实施的家庭暴力行为。同年10月5日晚,吴小某的母亲因与张某发生争吵而离家不敢回,其间张某告诉吴小某自己曾因故意杀人被判刑。当晚22时许,两人发生了性关系,张某还用手机录制了视频。之后,吴小某发微信向母亲求救,其母随即报警。张某逃跑未果,在出租房内被公安人员抓获。
案件审理过程中,检察机关申请在未成年人心理方面有专门知识的人就案涉视频中被害人的行为出具分析报告,法院准许该申请并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质证。法院生效裁判认为,吴小某因知晓张某曾因故意杀人被判刑并多次对其母亲实施家暴,基于对张某的惧怕,在被性侵时未予反抗具有合理性,符合家暴情境下被害人的心理和生理特征。因此,张某以精神控制等手段使吴小某不敢反抗,与吴小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最高法指出,家庭暴力的实质是控制,施暴者通常处于明显的强势地位,往往无需实施暴力行为就能使对方因恐惧而屈从,达到控制的目的。本案中,吴小某知道母亲长期遭受继父张某家暴且因惧怕再次遭受家暴而离家,以及张某曾因故意杀人被判刑,处于生活依赖与被恐惧控制的双重弱势关系中,其心理和行为模式必然受到家庭暴力环境的影响,不能简单将其没有反抗的行为误认为是自愿的表现,而应当结合全案其他证据综合判定。当案情所涉知识较为专业时,应允许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提供跨学科知识。本案中有专门知识的人系心理创伤治疗督导师,在性侵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创伤治疗方面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其通过出具专业分析报告并当庭接受质证,指出根据案涉手机视频所记录的情况,被害人的行为都是跟随被告人的指令进行的;人类大脑皮层构造决定了被害人的反应是正常人在该种情况下会有的正常生理反应。这些意见有效帮助法庭穿透行为表象,准确认定行为性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