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类公务员不得批准辞去公职 特定情形受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纪法百科·一图读懂应知应会党纪法规: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其中提到,以下情形不得批准辞去公职:

- 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 - 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 - 正在接受审计,或者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 - 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若公务员与所在机关因专项培训等订立协议约定工作期限,在未满约定工作期限内一般不得申请辞去公职。如需申请,则应当向所在机关支付违约金或履行相应义务。机关要求的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约定工作期限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最高数额不超过机关提供的专项培训费用。
公务员辞去公职后,原系领导成员、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者在离职3年内,不得接受原任职务管辖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中介机构或其他营利性组织的聘用,也不得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其他公务员在离职2年内,不得接受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中介机构或其他营利性组织的聘用,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这里所说的原任职务是指公务员辞去公职前3年内担任过的领导职务,而原工作业务则指公务员辞去公职前3年内从事过的工作业务。
此外,公务员辞去公职后,在从业限制期限内每年年底前需向原所在机关报告从业情况。原所在机关应对从业情况进行了解和核实,并对是否违反从业限制作出认定。省级以上具有行业监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司法等职能的机关还应结合实际建立公务员辞去公职后的从业行为限制清单,并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如果发现公务员辞去公职后有违反从业限制的行为,原所在机关应及时告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相关部门将责令限期解除与接收单位的聘用关系或终止违规经营活动;逾期不改正的,将没收该人员从业期间的违法所得,并对接收单位处以被处罚人员违法所得1倍至5倍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