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民政厅原党组书记、厅长李明生涉嫌受贿和滥用职权案,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后,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宜春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对李明生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李明生出生于1967年8月,江西宁都人,曾担任赣州市定南县县长、赣县县长、赣县县委书记、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及管委会主任等职务,并于2020年转任萍乡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2022年,他升任江西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2025年4月,李明生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并接受审查调查,同年9月被“双开”。
调查显示,李明生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组织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职工调动上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廉洁底线失守,大肆收受礼品;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大搞权钱交易,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贷款担保、土地出让、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