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规范新能源汽车产业竞争秩序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社会工作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汽车行业网络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汽车行业网络乱象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旨在集中整治非法牟利、夸大和虚假宣传、恶意诋毁攻击等网络乱象,提升涉汽车企业网络乱象处置效率,督促企业规范营销宣传行为,营造良好舆论环境,促进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整治问题包括:
针对非法牟利问题,将打击通过制作虚假图片、视频,捏造故事,炒作和散布涉车企负面话题,恶意解读汽车企业销量波动,攻击企业经营发展战略等行为,以赚取网络流量和商业利益。同时,禁止利用自身话语权和影响力,以“新闻监督”“舆论监督”“科普”等名义进行虚假或不规范测评,获取商业利益,甚至要挟企业提供“保护费”。此外,还将严查在汽车产品上市发布和企业融资等重要节点发布虚假不实信息或负面信息,胁迫企业开展商务合作的行为,以及利用技术手段制造新型“网络水军”,产出虚假内容,规避平台监测,谋取非法利益。
对于夸大和虚假宣传问题,将查处对汽车及动力电池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同时,将打击汽车企业操纵机构或评测类账号搞虚假或不规范测评,引用、捏造虚假数据,选择性披露销售数据,巧立名目发布销量排行等各种榜单,并借助展会、论坛等行业活动及网络营销宣传活动制造、炒作话题,造成行业及社会不良影响。